藏品資訊
典藏號
CSH000859
近六十年考試制度的回顧與前瞻
內容描述
考試制度是選拔人才、澄清吏治的最有效辦法;因為政治的根本在乎人,賢能者在位是澄清吏治的先決條件。 國父對考試制度不但極為重視,而且有其新的構想。他說:「中華民國憲法,必要設獨立機關,專掌考試權,大小官吏必須考試確定資格,無論官吏是由選舉的,抑或委任的,必須合格之,方得有效,這便可以除却盲從濫選,及任用私人的流弊」。1928(民國17)年,國家統一告成,訓政開始,國民政府遵 國父遺教,實施五權分立制度,以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為組織,並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選銓敍事宜,所有公務員均須依法律,經考試院考選、銓敍,方得任用。
考試用人是我國既定政策,現行考試制度優點為公開競爭、機會均等,無任何偏私、情弊,亦無黨派、宗教、信仰、地區、性別等任何歧視,為一極嚴肅與公正之制度。由於時代之進步,各種職位所需人才的趨向專業化,應貫徹「考用合一」的精神,即「考」與「用」能互相合作配合,進而做到「考、訓、用合一」以充實考試及格人員對其業務上所需要之學識與知識,最後達到「教、考、訓、用合一」之崇高理想。
資料類型
出版日期
主題
作者
出版者
國防研究院
出版地點
台北市
版本
原件
語言
中文
補充
學號:11649
封面列有:本院資料請勿轉借轉載
數量
18
單位
尺寸
25.3X17.5
裝訂
平裝
保存狀況
完整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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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訓政時期考試制度之回顧
 第一節 現代考試制度之建立
 第二節 考試辦法之改進
第三章 行憲後之考試制度
 第一節 考試院之組織與職權
  一、考選部
  二、銓敘部
 第二節 考試院之地位
第四章 行政人事行政局之組織與職掌
第五章 現行公務人員之考試制度
 第一節 公務人員考試之意義
 第二節 公務人員考試制度之實施
第六章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試
 第一節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意義
 第二節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制度之實施
  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試
  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檢敷
 第三節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與公務人員考試之區別
第七章 檢定考試
 第一節 檢定考試之意義
 第二節 檢定考試制度之實施
第八章 公職候選人之考試
 第一節 公職候選人考試之意義
 第二節 公職候選人考試辦理之概況
 第三節 臺灣省暨臺北市公職候選人資格檢敷實施情形
第九章 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一節 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考試之意義
 第二節 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考試之實施
第十章 「考訓用合十一」制度之推行
第十一章 結論
 第一節 考試制度之檢討
 第二節 考試制度之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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