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資訊
典藏號
CSH001139
收復地區禁律及有關法規草案
內容描述
現行法律多稱為法或條例,以律名者較少。惟依中央法規制定標準法規定,律亦為法律名稱之一。如1950(民國39)年頒佈之戰時軍律,本律為收復地區特別刑法,涉及範圍較廣,其所處罰者,皆係戰區特別禁制之行為。收復地區禁律頒行目的,係在安定地方秩序,確保人民自由,防止奸匪暴行,避免緊急危難,以期反攻軍事之順利推展,迅速達成復國建國之任務。對於妨害軍事安全之行為,如放火、決水、放毒、毀糧、聚眾暴動,破壞交通等損害最大,必須嚴予禁制。本禁律無規定者,適用刑法或其他法律。本書就收復地區禁律草案及收復地區連保連坐條例草案,詳加敘述,以供參考。
資料類型
出版日期
關鍵字
主題
作者
出版者
國防研究院
出版地點
台北市
版本
原件
語言
中文
數量
8
單位
尺寸
20.9X15
裝訂
平裝
保存狀況
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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