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  教授
王志文  的圖片
當年,聯考志願卡上的第一志願不是文大法律,後來成了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及法研所所長,用法律與教育编織人生的堅持。在求學階段時,王志文曾經也有過轉系的打算,但是逐漸發覺法律的實用性,並感到學習法律的責任重大,應該本著法律人的學術良知來維護社會公義,不只是法律選擇了王教授,王教授也選擇法律來成就他的人生目標。王教授認為,人的一生有限,如果選讀了不適合的科系,就應該要另做考慮,興趣可以培養、性向也能改變,人的學習潛力是非常具有彈性。王教授指出,在現代社會當中,老師要扮演的角色不應只是教書機器,可於課業上、生涯規劃、人生目標⋯⋯各方面與學生分享經驗,教書生涯,也是一種學習的過程。至於如何成為一位稱職的老師?他認為,首先要瞭解學生,站在學生的立場關心他的問題,對於努力的同學要給予鼓勵肯定,面對怠惰的同學,也要予以鞭策。王志文以為大學教師比起國高中老師,授課時數少了許多,應當有更多自我充實的機會,學生則要扮演好學生這個角色,要有主動學習的態度,不是被動的聽老師講課,舉例:「我經常在課堂中提出問題,以激發同學的思考潛能,促進同學間與師生間的互動,藉此產生學習上的壓力與動力,並幫助同學用自己的方法表達他所理解的知識,有時同學回應了老師忽略的面向,這不僅能激發出新問題,對師生而言都有鼓舞的作用。」王教授總是鞭策自己,企圖把更完整的觀念帶給同學。曾有過三年訓導長及多年系所主任的經歷,使得以接觸到各式學生,瞭解學生課堂學習之外的間題。他說:「要瞭解一個學生不能只從課堂表現來判斷,學習情緒只是學生生活中的一部份,做老師的應該付出關懷、要瞭解學生,並解決同學的問題,為他們提供個好的學習環境。」教學是王志文的願望,他感到師生關係是非常珍貴的,法律人目前在社會上可從事各行各業,或許學法律的正統出路之一就是當律師,但他更情願當一名老師,律師與客户之間是契約關係,但是師生關係就單純自然許多,當老師可從中獲得許多非物質方面的收獲,但卻更加單純、珍貴。因爲當老師的關係,在處事及言行方面,王教授常會跳出個人的思考層面,他覺得師者的一舉一動都有示範作用,他說:「學生很容易受教師的影響,所以我對自己應當有更多的自我要求。」除了在課堂傳授知識外,走出教室後老師也要多做研究充實自身的見解,這非常重要,講堂僅是老師傳道、解惑的空間之一,强調當一名老師應當關心專業上的新課題,並且提出研究心得,學術成果,然後運用在教學當中,擴大老師與學生的專業領域。離開教室的學習,王教授提醒同學要建立健康、正確的人生觀,知識的學習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更要學習如何生活,在生活與生命中有許多值得思考之處,同學要培養健康的身心,在走出教室之餘,多投入大自然,大自然中蘊含著智慧及知識,從而認識人生的意義。最後,王教授十分肯定學校這項特優教師的制度,認爲校方有心提升教學品質,他願將得獎的榮耀與系上師生共享,並鼓勵老師們再進修,同學們愛惜光陰,讓師生共同成長。
美編用圖片
經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版權所有 © 2022 中國文化大學圖書館 | 資訊安全政策
聯絡電話:(02)2861-1801分機14216
地址:臺北市11114陽明山華岡路55號
55, Hwa-Kang Rd.,Yang-Ming-Shan, Taipei, Taiwan 11114, R. O. C.
通過無障礙檢測
回到頁首